1765155116912.docx
一、采購需求
項目名稱:2026年起重機維護保養(yǎng)
采購編號:FW-03-2025042
資金來源:2026年采購計劃內(nèi)預算(2025年預招標)
評標方法:綜合評標法
標的:
|
服務名稱 |
數(shù)量 |
預算金額 |
備注 |
|
2025年起重機維護保養(yǎng) |
39臺 |
152968 (大寫金額:壹拾伍萬貳仟玖佰陸拾捌圓整) |
根據(jù)起重機維保設備清單,對每臺起重設備維保費進行單獨投標報價,總報價不得超過預算金額(院起重設備) |
起重機維保設備清單:
|
序號 |
設備注冊代碼 |
設備名稱 |
設備型號 |
噸位 |
設備安裝地點 |
維保月份 |
|
1 |
內(nèi)部8# |
柱式懸臂吊 |
/ |
0.3噸 |
洪浪院區(qū) |
1--12 |
|
2 |
內(nèi)部9# |
電動單梁橋式起重機 |
LD |
2.8噸 |
洪浪院區(qū) |
1--12 |
|
3 |
/ |
柱式懸臂吊 |
LS |
0.5噸 |
坪山院區(qū) |
1--12 |
|
4 |
/ |
柱式懸臂吊 |
LS |
0.5噸 |
坪山院區(qū) |
1--12 |
|
5 |
出廠編號2022050 |
起升卷揚機 |
10T-120M M5 |
10噸 |
特檢基地 |
1--12 |
|
6 |
417010D25202202051 |
電動單梁橋式起重機 |
FHS10-6-6 A5 |
10噸 |
特檢基地 |
1--12 |
|
7 |
出廠編號2022053 |
起升卷揚機 |
30T-2.8-80M M5 |
30噸 |
特檢基地 |
1--12 |
|
8 |
411010D25202202052 |
電動雙梁橋式起重機 |
FWD10-5.2-90 A5 |
10噸 |
特檢基地 |
1--12 |
|
9 |
出廠編號2022054 |
電動雙梁葫蘆起重機 |
20T-4.7-37M M5 |
20噸 |
特檢基地 |
1--12 |
|
10 |
417010D25202202055 |
電動單梁橋式起重機 |
FHS5-4.7-37 A4 |
5噸 |
特檢基地 |
1--12 |
|
11 |
417044080202306003 |
電動單梁鋼絲繩葫蘆橋式起重機(A1) |
LDB5-8.2-A5 |
5噸 |
特檢基地 |
1--12 |
|
12 |
417044080202306004 |
電動單梁鋼絲繩葫蘆橋式起重機(A2) |
LDB5-7.8-A5 |
5噸 |
特檢基地 |
1--12 |
|
13 |
417044080202306005 |
電動單梁鋼絲繩葫蘆橋式起重機(A3) |
LDB5-7.7-A5 |
5噸 |
特檢基地 |
1--12 |
|
14 |
417044080202306006 |
電動單梁鋼絲繩葫蘆橋式起重機(A4) |
LDB5-7.7-A5 |
5噸 |
特檢基地 |
1--12 |
|
15 |
出廠編號250-119671 |
電動單梁鋼絲繩葫蘆橋式起重機(A5) |
LDB1-6.1-A5 |
1噸 |
特檢基地 |
1--12 |
|
16 |
出廠編號202320024 |
電動單梁橋式起重機 |
LDG2.8-5.1A3 |
2.8噸 |
特檢基地 |
1--12 |
|
17 |
/ |
工作升降機 |
SC48GZ |
480kg |
特檢基地 |
1--12 |
|
18 |
/ |
工作升降機 |
SC48GZ |
480kg |
特檢基地 |
1--12 |
|
19 |
/ |
工作升降機 |
SC48GZ |
480kg |
特檢基地 |
1--12 |
|
20 |
/ |
工作升降機 |
SC48GZ |
480kg |
特檢基地 |
1--12 |
|
21 |
/ |
工作升降機 |
SC48GZ |
480kg |
特檢基地 |
1--12 |
|
22 |
出廠編號9065793 |
齒輪齒條工作升降機 |
SC45TD |
480kg |
特檢基地 |
1--12 |
|
23 |
出廠編號9065792 |
齒輪齒條工作升降機 |
SC45TD |
480kg |
特檢基地 |
1--12 |
|
24 |
/ |
鋼絲繩電動葫蘆 |
/ |
15噸 |
特檢基地 |
1--12 |
|
25 |
/ |
鋼絲繩電動葫蘆 |
/ |
10噸 |
特檢基地 |
1--12 |
|
26 |
/ |
電動懸掛起重機1 |
LX2-5A3 |
2噸 |
特檢基地 |
1--12 |
|
27 |
/ |
電動懸掛起重機1 |
LX2-5A3 |
2噸 |
特檢基地 |
1--12 |
|
28 |
/ |
電動懸掛起重機2 |
LX2-3.5A3 |
2噸 |
特檢基地 |
1--12 |
|
29 |
/ |
電動懸掛起重機3 |
LX2.5-7.802A3 |
2.5噸 |
特檢基地 |
1--12 |
|
30 |
/ |
電動護欄橋式起重機 |
LHH2-4.85A3 |
2噸 |
特檢基地 |
1--12 |
|
31 |
/ |
環(huán)鏈電動葫蘆1 |
HKDL01502 |
1.5噸 |
特檢基地 |
1--12 |
|
32 |
/ |
環(huán)鏈電動葫蘆2 |
HKDL01502 |
1.5噸 |
特檢基地 |
1--12 |
|
33 |
/ |
電動懸掛起重機4 |
LX2-3.803A3 |
2噸 |
特檢基地 |
1--12 |
|
34 |
/ |
環(huán)鏈電動葫蘆3 |
HKDL01502 |
1.5噸 |
特檢基地 |
1--12 |
|
35 |
/ |
電動懸掛起重機5 |
LX2-4.5A3 |
2噸 |
特檢基地 |
1--12 |
|
36 |
/ |
電動懸掛起重機6 |
LX2.5-7.802A3 |
2.5噸 |
特檢基地 |
1--12 |
|
37 |
/ |
電動懸掛起重機7 |
LX2.5-7.497A3 |
2.5噸 |
特檢基地 |
1--12 |
|
38 |
/ |
電動懸掛起重機8 |
LX2.5-4.005A3 |
2.5噸 |
特檢基地 |
1--12 |
|
39 |
/ |
電動懸掛起重機 |
LX2.5-5.144A3 |
2.5噸 |
特檢基地 |
1--12 |
二、維保內(nèi)容需求(服務需求)
(1)維護保養(yǎng)工作的內(nèi)容:
1.起重機安裝地址: 詳細地址見上方清單 。
2.需維護保養(yǎng)的起重機械具體型號、規(guī)格、參數(shù)等詳見上方清單。
3.供應方在簽約前對所涉及的起重機械進行初始摸底、建檔,并填寫《起重機械信息表》,提出初步整改方案。
4.供應方按照起重機械定期檢驗規(guī)程的相關規(guī)范對設備進行檢查并做好相應維護保養(yǎng)工作,具體內(nèi)容不少于《起重機械維護保養(yǎng)記錄單》的內(nèi)容及相關安全技術規(guī)范的內(nèi)容。
5.供應方按每30天內(nèi)按需求清單進行維保,并填寫《起重機械維護保養(yǎng)記錄單》。
6.供應方根據(jù)起重設備日常維護保養(yǎng)、特種設備年檢、起重設備維修等作業(yè)項目制定科學合理、切實可行的施工方案,建立維保檔案。
(2)維保公司責任
1.供應方應按《起重機械維護保養(yǎng)記錄單》中的內(nèi)容和項目,每30天對采購人的起重機械進行1次檢查及維護保養(yǎng),并如實填寫《起重機械維護保養(yǎng)記錄單》。工作單一式兩份,經(jīng)雙方簽字確認后各存一份。在定期檢驗前需進行自檢。自檢需交由采購方保存。供應方需配合自檢。
2.供應方在起重機械維護保養(yǎng)過程中應做到對維保設備的清潔、潤滑、緊固、調(diào)整、安全裝置檢查等工作。
3.如果在維護保養(yǎng)過程中發(fā)現(xiàn)有設備故障或隱患,供應方應立即通知采購人指定人員,雙方共同商討的整改或維修計劃。起重機械的整改或維修需經(jīng)采購人確認,并在雙方簽署相關確認文件后方可進行施工,整改或維修后的起重機械需填寫整改維修工作記錄,并需經(jīng)采購人確認,工作記錄一式兩份,雙方各存一份。
4.供應方承擔起重機械維護保養(yǎng)責任,不承擔起重機械因設計制造、安裝、違章使用所造成的其他損失。
5.如果在起重機械維護保養(yǎng)期間發(fā)生相關人員傷亡或設備損壞事故,屬供應方責任的,由供應方負責。
6.供應方在維護保養(yǎng)工作期間應遵守采購方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做到安全文明施工。供應方人員所發(fā)生的安全事故,由供應方自行負責,但由采購方人員造成的除外。
7.如設備發(fā)生故障,接到采購方通知后1小時內(nèi)響應,并給出修理意見。
8.供應方工作人員食宿自理。
9.供應方有義務宣傳質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的新法規(guī)、新標準和要求。
10.供應方對自己提供的起重機械零配件的質量負責。
11.定期參加采購方的應急演練,完善采購方的使用操作規(guī)程。
12.起重機械上使用聚氨酯材質的緩沖器安裝使用期滿五年時需要更換,供應方在維保過程中注意并提醒采購方,如需更換,需填寫在《起重機械維護保養(yǎng)記錄單》備注一欄中。
13.發(fā)現(xiàn)應當或接近報廢的零部件應該提前告知采購方,并填寫在《起重機械維護保養(yǎng)記錄單》備注一欄中。
(3)服務進度及要求如下
1.每30天內(nèi)供應方需提供上門維保服務,提供維修服務時,必須統(tǒng)一填寫《起重機械維護保養(yǎng)記錄單》。
2.發(fā)生故障時,我院工作人員報修后供應方需在1小時內(nèi)響應,并給出修理意見。維修完畢后由我院工作人員簽名確認,同時將處理結果和措施、設備運行情況及注意事項以書面形式告知我院工作人員。3.必須嚴格按照我院的要求提供服務,確定1名負責維護保養(yǎng)的項目負責人。
4.保養(yǎng)當中如果零部件出現(xiàn)損害,由供應方提供相同型號規(guī)格的零部件進行更換維修。
三、供應方資質要求:
1.提供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nèi)注冊的法人或其他組織的營業(yè)執(zhí)照或事業(yè)單位法人證書或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復印件,如投標人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證明復印件;如國家另有規(guī)定的,則從其規(guī)定。(分支機構投標,須取得具有法人資格的總公司(總所)出具給分支機構的授權書,并提供總公司(總所)和分支機構的營業(yè)執(zhí)照(執(zhí)業(yè)許可證)復印件。已由總公司(總所)授權的,總公司(總所)取得的相關資質證書對分支機構有效,法律法規(guī)或者行業(yè)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2.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的條件。
3.參與本項目采購活動時,不存在因違法行為而被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的情形。(以截止投標后、評標前采購人在“信用中國”網(wǎng)站(網(wǎng)址:www.creditchina.gov.cn)、“中國政府采購網(wǎng)”(網(wǎng)址:www.ccgp.gov.cn)、“深圳市政府采購監(jiān)管網(wǎng)”(網(wǎng)址:http://zfcg.sz.gov.cn)的查詢結果為準)。
4.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不允許分包、轉包。
5.供應方應具有市場監(jiān)管部門頒發(fā)的
①《特種設備生產(chǎn)許可證》許可項目含起重機械安裝(含修理),許可子項目為橋式、門式起重機特種設備相關資質;
②《特種設備生產(chǎn)許可證》許可項目含起重機械制造(含安裝、修理、改造),許可子項目為橋式、門式起重機特種設備相關資質;
以上資質具有一項即可,并確認自己有能力做好相應的維護保養(yǎng)工作。
四、商務要求
(一)服務維保期限:維保時間為合同簽訂并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維保方按月維保,時間為一年。
(二)報價要求:
1.本項目預算金額:人民幣152968元,響應報價超過預算金額的視為無效響應。
2.響應總價必須是完成該項目的一切費用總和,包括但不限于耗材費、運輸費、裝卸費、人工費、售后服務費、國家規(guī)定的各項稅費等。
3.付款方式:合同生效后,維保費半年支付一次,維保方提供發(fā)票,我院以轉賬的方式向維保方支付半年的維保費用。
五、關于投標
1.投標人應根據(jù)招標需求報出投標報價,該報價不得超過項目最高投標限價,否則投標文件失效。投標報價一旦核實確認,不得再做更改,若中標,投標報價即合同總價。對投標人漏報貨物致使系統(tǒng)未能達到需求的功能和效果,其費用和后果由投標人自行承擔。
2.在符合總體要求的前提下,投標人可對投標書中沒有提及的內(nèi)容,按自己的理解適當增加,但有關價格及費用必須在投標書中單獨列出,并說明理由。
3.投標所需材料:
①承諾函(附件一);
②報價表(附件二);
③政府采購違法行為風險知悉確認書(附件三);
④供應方基本情況表(附件四)及相關證明文件,相關證明文件詳見附件四-注;
⑤技術需求偏離表(附件五)、商務需求偏離表(附件六);
⑥資質要求中要求提供的證照(例如營業(yè)執(zhí)照、特種設備生產(chǎn)許可證等)復印件;
⑦供應方收款賬號(含聯(lián)系方式),格式自擬;
⑧若根據(jù)招標文件要求需提供其他文件以供評標的,格式自擬,例如服務承諾等(要有聯(lián)系人、技術團隊、人員持證(復印件)、服務方案等內(nèi)容,服務方案要明確服務內(nèi)容和服務時間等),若無,則無需提供;
注:材料散裝的均需加蓋公章, 裝訂成冊的則封面、附件指定處和騎縫處加蓋公章,①~⑥是必須提供的材料,否則作為投標無效處理。
投標截止日期為2025年12月17日17:00,收到法定數(shù)量(三家或以上)單位的有效投標文件后即進行特檢院內(nèi)部開、評標。
投標文件用文件袋密封并在封口處加蓋騎縫章,封面注明投標項目名稱、投標單位名稱、聯(lián)系人及聯(lián)系電話;投標文件的投遞可自行送達,也接受快遞,快遞的以到達我院本次投標文件收件地址的時間為準。
投標文件收件地址:深圳市寶安區(qū)石巖街道水田社區(qū)龍?zhí)锉甭?號特檢基地13樓(深圳市特檢院特檢基地)
聯(lián)系人:于沛含
電話:0755-25920569
附件一:
承諾函
致:深圳市特種設備安全檢驗研究院
我公司參加貴單位2026年起重機維護保養(yǎng)采購項目(采購編號:FW-03-2025042)的采購活動。我公司承諾:
1.我公司提交的投標文件為投標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
2.投標文件報價出現(xiàn)前后不一致的,我公司愿以本承諾函填寫的總報價為最終投標價格。
3.我公司本招標項目所提供的貨物或服務未侵犯知識產(chǎn)權。
4.我公司參與本項目投標前三年內(nèi),在經(jīng)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5.我公司參與本項目政府采購活動時不存在被有關部門禁止參與政府采購活動且在有效期內(nèi)的情況。
6.我公司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的條件。
7.我公司未被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企業(yè)經(jīng)營異常名錄、聯(lián)合懲戒清單或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
8.我公司參與該項目投標,嚴格遵循公平競爭的原則,不惡意串通,不妨礙其他投標人的競爭行為,不損害采購人或者其他投標人的合法權益。我公司已清楚,如違反上述要求,將作投標無效處理。
9.我公司如果中標,做到守信,不偷工減料,依照本項目招標文件需求內(nèi)容、簽署的采購合同及本公司在投標中所作的一切承諾履約。
10.我公司承諾本項目的報價不低于我公司的成本價,否則,我公司清楚將面臨投標無效的風險;我公司承諾不惡意低價謀取中標;我公司對本項目的報價負責,中標后將嚴格按照本項目招標文件需求、簽署的采購合同及我公司在投標中所作的全部承諾履行。我公司清楚,若我公司以“報價太低而無法履約”為理由放棄本項目中標資格時,投標保證金將不被退還,且愿意接受主管部門的處理處罰。若我公司中標本項目,我公司的報價明顯低于其他投標人的報價時,我公司清楚,本項目將成為重點監(jiān)管、重點驗收項目,我公司將按時保質保量完成,并全力配合有關監(jiān)管、驗收工作;若我公司未按上述要求履約,我公司愿意接受主管部門的處理處罰。
11.我公司已認真核實了投標文件的全部內(nèi)容,所有資料均為真實資料。我公司對投標文件中全部投標資料的真實性負責,如被證實我公司的投標文件中存在虛假資料的,則視為我公司隱瞞真實情況、提供虛假資料,我公司愿意接受主管部門作出的行政處罰。
12.我公司承諾不非法轉包、分包。
以上承諾,如有違反,愿依照國家相關法律處理,并承擔由此給采購人帶來的損失。
13.所有有關本標書的函電,請按下列地址聯(lián)系:
單 位: (蓋章)
地 址:
電 話:
手 機:
傳 真:
聯(lián) 系 人:
日 期:
附件二:
采購編號:FW-03-2025042
報價表
|
序號 |
設備注冊代碼 |
設備名稱 |
設備型號 |
噸位 |
設備安裝地點 |
單價(元/月) |
計劃維保次數(shù) |
總金額(元) |
|
1 |
內(nèi)部8# |
柱式懸臂吊 |
/ |
0.3噸 |
洪浪院區(qū) |
12 |
||
|
2 |
內(nèi)部9# |
電動單梁橋式起重機 |
LD |
2.8噸 |
洪浪院區(qū) |
12 |
||
|
3 |
/ |
柱式懸臂吊 |
LS |
0.5噸 |
坪山院區(qū) |
12 |
||
|
4 |
/ |
柱式懸臂吊 |
LS |
0.5噸 |
坪山院區(qū) |
12 |
||
|
5 |
出廠編號2022050 |
起升卷揚機 |
10T-120M M5 |
10噸 |
特檢基地 |
12 |
||
|
6 |
417010D25202202051 |
電動單梁橋式起重機 |
FHS10-6-6 A5 |
10噸 |
特檢基地 |
12 |
||
|
7 |
出廠編號2022053 |
起升卷揚機 |
30T-2.8-80M M5 |
30噸 |
特檢基地 |
12 |
||
|
8 |
411010D25202202052 |
電動雙梁橋式起重機 |
FWD10-5.2-90 A5 |
10噸 |
特檢基地 |
12 |
||
|
9 |
出廠編號2022054 |
電動雙梁葫蘆起重機 |
20T-4.7-37M M5 |
20噸 |
特檢基地 |
12 |
||
|
10 |
417010D25202202055 |
電動單梁橋式起重機 |
FHS5-4.7-37 A4 |
5噸 |
特檢基地 |
12 |
||
|
11 |
417044080202306003 |
電動單梁鋼絲繩葫蘆橋式起重機(A1) |
LDB5-8.2-A5 |
5噸 |
特檢基地 |
12 |
||
|
12 |
417044080202306004 |
電動單梁鋼絲繩葫蘆橋式起重機(A2) |
LDB5-7.8-A5 |
5噸 |
特檢基地 |
12 |
||
|
13 |
417044080202306005 |
電動單梁鋼絲繩葫蘆橋式起重機(A3) |
LDB5-7.7-A5 |
5噸 |
特檢基地 |
12 |
||
|
14 |
417044080202306006 |
電動單梁鋼絲繩葫蘆橋式起重機(A4) |
LDB5-7.7-A5 |
5噸 |
特檢基地 |
12 |
||
|
15 |
出廠編號250-119671 |
電動單梁鋼絲繩葫蘆橋式起重機(A5) |
LDB1-6.1-A5 |
1噸 |
特檢基地 |
12 |
||
|
16 |
出廠編號202320024 |
電動單梁橋式起重機 |
LDG2.8-5.1A3 |
2.8噸 |
特檢基地 |
12 |
||
|
17 |
/ |
工作升降機 |
SC48GZ |
480kg |
特檢基地 |
12 |
||
|
18 |
/ |
工作升降機 |
SC48GZ |
480kg |
特檢基地 |
12 |
||
|
19 |
/ |
工作升降機 |
SC48GZ |
480kg |
特檢基地 |
12 |
||
|
20 |
/ |
工作升降機 |
SC48GZ |
480kg |
特檢基地 |
12 |
||
|
21 |
/ |
工作升降機 |
SC48GZ |
480kg |
特檢基地 |
12 |
||
|
22 |
出廠編號9065793 |
齒輪齒條工作升降機 |
SC45TD |
480kg |
特檢基地 |
12 |
||
|
23 |
出廠編號9065792 |
齒輪齒條工作升降機 |
SC45TD |
480kg |
特檢基地 |
12 |
||
|
24 |
/ |
鋼絲繩電動葫蘆 |
/ |
15噸 |
特檢基地 |
12 |
||
|
25 |
/ |
鋼絲繩電動葫蘆 |
/ |
10噸 |
特檢基地 |
12 |
||
|
26 |
/ |
電動懸掛起重機1 |
LX2-5A3 |
2噸 |
特檢基地 |
12 |
||
|
27 |
/ |
電動懸掛起重機1 |
LX2-5A3 |
2噸 |
特檢基地 |
12 |
||
|
28 |
/ |
電動懸掛起重機2 |
LX2-3.5A3 |
2噸 |
特檢基地 |
12 |
||
|
29 |
/ |
電動懸掛起重機3 |
LX2.5-7.802A3 |
2.5噸 |
特檢基地 |
12 |
||
|
30 |
/ |
電動護欄橋式起重機 |
LHH2-4.85A3 |
2噸 |
特檢基地 |
12 |
||
|
31 |
/ |
環(huán)鏈電動葫蘆1 |
HKDL01502 |
1.5噸 |
特檢基地 |
12 |
||
|
32 |
/ |
環(huán)鏈電動葫蘆2 |
HKDL01502 |
1.5噸 |
特檢基地 |
12 |
||
|
33 |
/ |
電動懸掛起重機4 |
LX2-3.803A3 |
2噸 |
特檢基地 |
12 |
||
|
34 |
/ |
環(huán)鏈電動葫蘆3 |
HKDL01502 |
1.5噸 |
特檢基地 |
12 |
||
|
35 |
/ |
電動懸掛起重機5 |
LX2-4.5A3 |
2噸 |
特檢基地 |
12 |
||
|
36 |
/ |
電動懸掛起重機6 |
LX2.5-7.802A3 |
2.5噸 |
特檢基地 |
12 |
||
|
37 |
/ |
電動懸掛起重機7 |
LX2.5-7.497A3 |
2.5噸 |
特檢基地 |
12 |
||
|
38 |
/ |
電動懸掛起重機8 |
LX2.5-4.005A3 |
2.5噸 |
特檢基地 |
12 |
||
|
39 |
/ |
電動懸掛起重機 |
LX2.5-5.144A3 |
2.5噸 |
特檢基地 |
12 |
||
|
總價: |
||||||||
|
注:維保結算以實際產(chǎn)生的為準。 |
||||||||
投標單位:(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日期:
附件三:
采購編號:FW-03-2025042
政府采購違法行為風險知悉確認書
本公司在投標前已充分知悉以下情形為參與政府采購活動時的重大風險事項,并承諾已對下述風險提示事項重點排查,做到嚴謹、誠信、依法依規(guī)參與政府采購活動。
一、本公司已充分知悉“隱瞞真實情況,提供虛假資料”的法定情形,相關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一)通過轉讓或者租借等方式從其他單位獲取資格或者資質證書投標的。
(二)由其他單位或者其他單位負責人在投標供應商編制的投標文件上加蓋印章或者簽字的。
(三)項目負責人或者主要技術人員不是本單位人員的。
(四)投標保證金不是從投標供應商基本賬戶轉出的。
(五)其他隱瞞真實情況、提供虛假資料的行為。
二、本公司已充分知悉“與其他采購參加人串通投標”的法定情形,相關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一)投標供應商之間相互約定給予未中標的供應商利益補償。
(二)不同投標供應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經(jīng)營負責人、項目投標授權代表人、項目負責人、主要技術人員為同一人、屬同一單位或者在同一單位繳納社會保險。
(三)不同投標供應商的投標文件由同一單位或者同一人編制,或者由同一人分階段參與編制的。
(四)不同投標供應商的投標文件或部分投標文件相互混裝。
(五)不同投標供應商的投標文件內(nèi)容存在非正常一致。
(六)由同一單位工作人員為兩家以上(含兩家)供應商進行同一項投標活動的。
(七)不同投標人的投標報價呈規(guī)律性差異。
(八)不同投標人的投標保證金從同一單位或者個人的賬戶轉出。
(九)主管部門依照法律、法規(guī)認定的其他情形。
三、本公司已充分知悉下列情形所對應的法律風險,并在投標前已對相關風險事項進行排查。
(一)對于從其他主體獲取的投標資料,供應商應審慎核查,確保投標資料的真實性。如主管部門查實投標文件中存在虛假資料的,無論相關資料是否由第三方或本公司員工提供,均不影響主管部門對供應商存在“隱瞞真實情況,提供虛假資料”違法行為的認定。
(二)對于涉及國家機關出具的公文、證件、證明文件等文件,一旦涉嫌虛假,經(jīng)查實,主管部門將依法從嚴處理,并移送有關部門追究法律責任;涉嫌犯罪的,主管部門將一并移送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
(三)對于涉及安全生產(chǎn)、特種作業(yè)、搶險救災、防疫等政府采購項目,供應商實施提供虛假資料、串通投標等違法行為的,主管部門將依法從嚴處理。
(四)供應商應嚴格規(guī)范項目授權代表、員工參與招標投標的行為,加強對投標文件的審核。項目授權代表、員工編制、上傳投標文件等行為違反政府采購法律法規(guī)或招標文件要求的,投標供應商應當依法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五)供應商對投標電子密鑰負有妥善保管、及時變更和續(xù)期等主體責任。供應商使用電子密鑰在深圳政府采購網(wǎng)站進行的活動,均具有法律效力,須承擔相應的法律后果。供應商擅自將投標密鑰出借他人使用所造成的法律后果,由供應商自行承擔。
(六)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相關情形如查實,依法作投標無效處理;涉嫌串通投標等違法行為的,主管部門將依法調(diào)查處理。
四、本公司已充分知悉政府采購違法、違規(guī)行為的法律后果。經(jīng)查實,若投標供應商存在政府采購違法、違規(guī)行為,主管部門將依據(jù)《深圳經(jīng)濟特區(qū)政府采購條例》第五十七條的規(guī)定,處以一至三年內(nèi)禁止參與本市政府采購,并由主管部門記入供應商誠信檔案,處采購金額千分之十以上千分之二十以下罰款;情節(jié)嚴重的,取消參與本市政府采購資格,處采購金額千分之二十以上千分之三十以下罰款,并由市場監(jiān)管部門依法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
“本公司已仔細閱讀《政府采購違法行為風險知悉確認書》,充分知悉違法行為的法律后果,并承諾將嚴謹、誠信、依法依規(guī)參與政府采購活動”。
負責人/投標授權代表簽名:
知悉人(公章):
日期:
附件四:
采購編號:FW-03-2025042
供應商基本情況表
填表單位:(加蓋單位公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
采購人 |
深圳市特種設備安全檢驗研究院 |
項目名稱 |
2026年起重機維護保養(yǎ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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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標(響應)供應商 |
供應商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 |
||||||
|
投標(響應)供應商相關人員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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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號 |
職務 |
姓名 |
身份證號碼 |
勞動合同 關系單位 |
繳納社會 保險單位 |
||
|
1 |
法定代表人/單位負責人/主要經(jīng)營負責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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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項目投標授權代表人 |
||||||
|
3 |
項目負責人 |
||||||
|
4 |
主要技術人員 |
||||||
|
5 |
投標文件編制人員 |
||||||
|
說明:同一職務有多人擔任(如主要技術人員),應分行填寫。 |
|||||||
|
投標(響應)供應商關聯(lián)關系情況 |
|||||||
|
序號 |
關聯(lián)關系類型 |
關聯(lián)主體名稱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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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控股股東 |
指出資額(或持有股份)占投標(響應)供應商資本總額(或股本總額)50%以上的股東,以及出資額(或持有股份)的比例雖然不足50%,但依其出資額(或持有股份)所享有的表決權已足以對投標(響應)供應商股東會(或股東大會)的決議產(chǎn)生重要影響的股東。 |
|||||
|
2 |
管理關系 |
指對投標(響應)供應商不具有出資持股關系,但對其存在管理關系的主體。 |
|||||
|
說明:同一關聯(lián)關系類型有多個主體的,應分行填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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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以上相關人員需提供身份證復印件、最近一個月的社保繳納證明文件,其中社保繳納證明文件需體現(xiàn)出參保人姓名、身份證號、參保單位名稱、參保(繳費)時間等信息。
2.相關人員若已退休,則提供退休人員不需要繳納社保的證明,需體現(xiàn)出相關人員姓名、身份證號、退休時間,格式自擬,加蓋單位公章。
3.相關人員若為依法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險或因為單位特殊性質、人員特殊情況等原因無法提供社保證明的,則提供情況說明,需體現(xiàn)出相關人員姓名、身份證號、無社保原因,格式自擬,加蓋單位公章。
4.若為社保主管部門原因無法提供社保證明的,需提供社保主管部門官方通知證明(或官網(wǎng)公告截圖),備注查詢時間,加蓋單位公章。
附件五:
采購編號:FW-03-2025042
技術需求偏離表
|
序號 |
差別項名稱序號 |
招標文件技術需求 |
投標文件技術響應 |
偏離度 |
偏離說明 |
|
…… |
|||||
|
除上述條款以外,我司承諾全部接受并按照招標文件的要求承擔本項目。 |
|||||
說明:
1、本表中“差別項”是指投標文件技術響應和招標文件技術要求不一致的項目,包括高于或低于招標文件要求的所有項目,沒有不一致的,本表可空白;“招標文件技術需求”來自于 “技術需求明細”。
2、對“偏離度”一欄,填寫“正偏離”或“負偏離”。其中正偏離是指所響應條款優(yōu)于招標文件所規(guī)定的要求;負偏離是指所響應條款低于招標文件所規(guī)定的要求。
3、投標人須及時留意采購人可能發(fā)布的招標答疑、修改或澄清公告,其為招標文件的有效組成部分,如投標文件中出現(xiàn)招標文件技術需求與采購人最終公布的內(nèi)容不一致(包括答疑、修改公告、澄清公告等內(nèi)容)的,該條技術需求一律視為負偏離,如該條技術需求為不可偏離項,則可能導致廢標。
4、投標人應按其所提供標的實際情況填寫相應的投標技術響應,如出現(xiàn)與招標要求不一致的情況,評標委員會將根據(jù)具體情況給予是否偏離的認定,并以此認定為最終評判標準。
5、評標委員會有權對以謀取中標為目的的虛假響應予以認定,并視情況報政府采購監(jiān)督管理部門予以處罰。
6、投標文件中所有與招標文件要求不一致的內(nèi)容必須在本表中做出說明,未在本表中做出說明的差異,即使在投標文件的其他部分做出了說明,采購人也有權在談判時或履行合同時拒絕接受,并可要求中標供應商按照招標文件的要求履行合同,供應商拒絕履行的將視為違約。
注:本表格需如實填寫,將作為重要評標依據(jù);本表格不可刪改模板內(nèi)容,否則視為無效。
單位名稱(公章):
日期:
附件六:
采購編號:FW-03-2025042
商務需求偏離表
|
序號 |
差別項名稱序號 |
招標文件商務需求 |
投標文件商務響應 |
偏離度 |
偏離說明 |
|
…… |
|||||
|
除上述條款以外,我司承諾全部接受并按照招標文件的要求承擔本項目。 |
|||||
說明:
1、本表中“差別項”是指投標文件商務響應和招標文件商務要求不一致的項目,包括高于或低于招標文件要求的所有項目,沒有不一致的,本表可空白;“招標文件商務需求”來自于 “商務需求明細”。
2、對“偏離度”一欄,填寫“正偏離”或“負偏離”。其中正偏離是指所響應條款優(yōu)于招標文件所規(guī)定的要求;負偏離是指所響應條款低于招標文件所規(guī)定的要求。
3、投標人須及時留意采購人可能發(fā)布的招標答疑、修改或澄清公告,其為招標文件的有效組成部分,如投標文件中出現(xiàn)招標文件商務需求與采購人最終公布的內(nèi)容不一致(包括答疑、修改公告、澄清公告等內(nèi)容)的,該條商務需求一律視為負偏離,如該條服務需求為不可偏離項,則可能導致廢標。
4、投標人應按其所提供標的實際情況填寫相應的投標商務響應,如出現(xiàn)與招標要求不一致的情況,評標委員會將根據(jù)具體情況給予是否偏離的認定,并以此認定為最終評判標準。
5、評標委員會有權對以謀取中標為目的的虛假響應予以認定,并視情況報政府采購監(jiān)督管理部門予以處罰。
6、投標文件中所有與招標文件要求不一致的內(nèi)容必須在本表中做出說明,未在本表中做出說明的差異,即使在投標文件的其他部分做出了說明,采購人也有權在談判時或履行合同時拒絕接受,并可要求中標供應商按照招標文件的要求履行合同,供應商拒絕履行的將視為違約。
注:本表格需如實填寫,將作為重要評標依據(jù);本表格不可刪改模板內(nèi)容,否則視為無效。
單位名稱(公章):
日期:
|
附件七: 起重機機械維護保養(yǎng)記錄單 |
||||
|
用戶名稱: 安裝地點: 維保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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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設備編號: 內(nèi)部編號: 維保類型:月度 半年 年度 |
||||
|
序號 |
項目 |
保 養(yǎng) 內(nèi) 容 與 要 求 |
維 保 結 果 |
|
|
1 |
整機外觀 |
額定起重量或額定起重力矩標志及安全警示標志清晰、無缺失 |
正常 異常 無此項 |
|
|
2 |
整機各部位保持清潔,無積油、積水,無大面積油漆剝落 |
正常 異常 無此項 |
||
|
3 |
各通道、平臺處應無堆積雜物;走臺、通道欄桿固定牢靠 |
正常 異常 無此項 |
||
|
4 |
起重機運行軌道無明顯松動和影響其安全運行的明顯缺陷 |
正常 異常 無此項 |
||
|
5 |
金屬結構 |
主梁、主副吊臂、主支撐腿、標準節(jié)等主要受力構件無明顯塑性變形,連接焊縫無明顯可見的裂紋 |
正常 異常 無此項 |
|
|
6 |
金屬結構無嚴重銹蝕,主要受力結構件斷面有效厚度不低于設計厚度的90% |
正常 異常 無此項 |
||
|
7 |
螺栓和銷軸等連接無明顯松動、缺件、損壞等缺陷 |
正常 異常 無此項 |
||
|
8 |
緊固件 |
電動機、減速器、制動器、聯(lián)軸器、電氣柜等重要部件的固定螺栓連接無缺損、無松動 |
正常 異常 無此項 |
|
|
9 |
機構 |
起升機構 |
起升機構無異常聲響、振動 |
正常 異常 無此項 |
|
10 |
回轉機構 |
潤滑適宜,固定螺栓無缺損、無松動,大、小齒無偏磨、嚴重塑性變形、點蝕、裂紋、齒面膠合剝落等缺陷 |
正常 異常 無此項 |
|
|
11 |
||||
|
12 |
運行機構 |
運行機構無異常聲響、振動、無歪斜跑偏、啃軌等缺陷 |
正常 異常 無此項 |
|
|
13 |
電動葫蘆 |
電動葫蘆外殼無嚴重撞擊變形 |
正常 異常 無此項 |
|
|
14 |
主要零部件 |
吊具 |
吊鉤、電磁吸盤、抓斗、橫梁等吊具銷軸無松脫,懸掛固定可靠 |
正常 異常 無此項 |
|
15 |
吊鉤防脫鉤裝置完好、有效 |
正常 異常 無此項 |
||
|
16 |
吊鉤不應當焊補,吊鉤無裂紋和嚴重變形,過度磨損 |
正常 異常 無此項 |
||
|
17 |
吊鉤轉動靈活,無卡阻;固定銷軸無松脫 |
正常 異常 無此項 |
||
|
18 |
抓斗開閉動作靈活,無卡阻,結構無裂紋、嚴重磨損、塑性變形 |
正常 異常 無此項 |
||
|
19 |
鋼絲繩 |
鋼絲繩潤滑適宜 |
正常 異常 無此項 |
|
|
20 |
鋼絲繩在卷筒上應整齊纏繞,無脫槽、壓繩現(xiàn)象 |
正常 異常 無此項 |
||
|
21 |
鋼絲繩繩端固定牢固可靠;壓板固定時,壓板標記無變動,壓板固定裝置有防松或自緊性能;金屬壓制接頭固定時,接頭無裂紋;楔塊固定時,楔套無裂紋,楔塊無松動;繩夾固定時,繩夾壓板應在鋼絲繩長頭一邊,繩夾間距等于6倍~7倍鋼絲繩直徑,繩夾數(shù)符合安全技術規(guī)范要求 |
正常 異常 無此項 |
||
|
22 |
鋼絲繩無斷股、斷絲超標、繩芯擠出、擠壓變形、籠狀扭曲、壓扁等外觀缺陷;鋼絲繩直徑無異常磨損導致的明顯減少 |
正常 異常 無此項 |
||
|
23 |
起重環(huán)鏈 |
鏈條潤滑適宜,鏈條無裂紋和嚴重變形、過度磨損等缺陷 |
正常 異常 無此項 |
|
|
24 |
鏈條運轉平穩(wěn),無扭轉、打結、卡鏈等現(xiàn)象 |
正常 異常 無此項 |
||
|
25 |
導繩器 |
導繩器在整個工作范圍內(nèi)有效排繩,無卡阻現(xiàn)象 |
正常 異常 無此項 |
|
|
26 |
排繩裝置 |
排繩裝置工作正常,滑移無卡阻,固定螺栓無松動 |
正常 異常 無此項 |
|
|
27 |
卷筒 |
卷筒無裂紋,繩槽無過度磨損,轉動靈活,固定可靠 |
正常 異常 無此項 |
|
|
28 |
滑輪及滑輪組 |
滑輪潤滑適宜,轉動靈活 |
正常 異常 無此項 |
|
|
29 |
滑輪無裂紋、輪緣破損、過度磨損等缺陷 |
正常 異常 無此項 |
||
|
30 |
滑輪罩殼及鋼絲繩防脫槽裝置無破損、過度磨損等缺陷 |
正常 異常 無此項 |
||
|
31 |
制動器 |
制動器的零件無裂紋、過度磨損(摩擦片磨損達到原厚度的50 %或露出鉚釘)、塑性變形、缺件等缺陷;推動器與液壓制動器無漏油現(xiàn)象 |
正常 異常 無此項 |
|
|
32 |
制動器打開時制動輪(盤)與摩擦片無摩擦現(xiàn)象,制動器閉合時制動輪(盤)與摩擦片接觸均勻,無影響制動性能的缺陷和油污 |
正常 異常 無此項 |
||
|
33 |
制動器的擺動鉸點潤滑適宜 |
正常 異常 無此項 |
||
|
34 |
制動彈簧的力矩標尺清晰且在規(guī)定范圍內(nèi),彈簧無斷裂、明顯銹蝕 |
正常 異常 無此項 |
||
|
35 |
同一機構設置多組制動器且要求同步動作時,制動器的開、閉同步性良好 |
正常 異常 無此項 |
||
|
36 |
制動器調(diào)整適宜,制動平穩(wěn)可靠 |
正常 異常 無此項 |
||
|
37 |
車輪 |
車輪輪緣及踏面無過度磨損,輪緣無破損、明顯變形等缺陷 |
正常 異常 無此項 |
|
|
38 |
電動機 |
各機構電動機無過熱、異常聲響 |
正常 異常 無此項 |
|
|
39 |
減速器及減速電機 |
各機構減速器無異常聲響、振動、滲漏油現(xiàn)象 |
正常 異常 無此項 |
|
|
40 |
減速器油位應在要求范圍內(nèi) |
正常 異常 無此項 |
||
|
41 |
傳動齒輪無嚴重磨損、塑性變形、點蝕、裂紋、齒面膠合剝落等缺陷 |
正常 異常 無此項 |
||
|
42 |
減速電機無裂紋、塑性變形,運行時無異常聲響 |
正常 異常 無此項 |
||
|
43 |
聯(lián)軸器 |
聯(lián)軸器無缺損,彈性體無老化破損,固定螺栓無松動,聯(lián)接無竄動,運行時無異常聲響 |
正常 異常 無此項 |
|
|
44 |
小車運行軌道 |
軌道的固定裝置無缺損、無松動,無脫焊或變形等缺陷 |
正常 異常 無此項 |
|
|
45 |
軌道無裂紋和影響安全的其他嚴重缺陷 |
正常 異常 無此項 |
||
|
46 |
總電源開關 |
起重機供電的總電源開關標識清晰,工作可靠;總斷路器電磁脫扣功能有效 |
正常 異常 無此項 |
|
|
序號 |
項目 |
保 養(yǎng) 內(nèi) 容 與 要 求 |
維 保 結 果 |
|
|
47 |
司機室 |
固定 |
司機室固定連接牢固,無明顯缺陷 |
正常 異常 無此項 |
|
48 |
防護 |
司機室內(nèi)無裸露的帶電體;室內(nèi)地板防滑、隔熱、絕緣功能良好;滅火器功能有效 |
正常 異常 無此項 |
|
|
49 |
外觀 |
司機室門、窗、玻璃無缺損,外觀清潔、視線清晰 |
正常 異常 無此項 |
|
|
50 |
控制柜 |
控制柜內(nèi)電氣線路及元器件無過熱、燒蝕痕跡;元器件外表無破損;罩殼無脫落 |
正常 異常 無此項 |
|
|
51 |
控制柜、電纜等電器設備固定牢固,無松脫;電纜無老化開裂、破損等缺陷 |
正常 異常 無此項 |
||
|
52 |
防塵、散熱及隔熱等防護功能正常 |
正常 異常 無此項 |
||
|
53 |
主要電氣元件標志和導線端子編號或插件編號排列有序 |
正常 異常 無此項 |
||
|
54 |
饋電裝置 |
集電器沿滑線全長接觸可靠 |
正常 異常 無此項 |
|
|
55 |
移動式電纜收放靈活,運行無卡阻 |
正常 異常 無此項 |
||
|
56 |
電動機的保護 |
電動機的過電流保護或熱過載保護功能有效 |
正常 異常 無此項 |
|
|
57 |
線路保護 |
當線路發(fā)生短路或接地時,短路保護或過電流保護功能有效 |
正常 異常 無此項 |
|
|
58 |
錯相缺相保護 |
錯相和缺相保護功能有效 |
正常 異常 無此項 |
|
|
59 |
零位保護 |
各機構零位保護功能有效 |
正常 異常 無此項 |
|
|
60 |
失壓保護 |
失壓保護功能有效 |
正常 異常 無此項 |
|
|
61 |
超速保護 |
超速保護裝置無缺損,接線無松脫 |
正常 異常 無此項 |
|
|
62 |
接地與絕緣 |
金屬結構與供電線路的保護導線連接牢固,跨接線無脫落 |
正常 異常 無此項 |
|
|
63 |
所有電氣設備外殼、金屬導線管、金屬支架及金屬線槽的接地線連接牢固無脫落 |
正常 異常 無此項 |
||
|
64 |
戶外工作的起重機防雷接地保護功能有效,起重機運行軌道可靠接地 |
正常 異常 無此項 |
||
|
65 |
起重機械接地電阻符合安全規(guī)范要求 |
正常 異常 無此項 |
||
|
66 |
電氣線路對地絕緣電阻符合安全規(guī)范要求 |
正常 異常 無此項 |
||
|
67 |
信號指示 |
起重機總電源開關狀態(tài)的信號指示清晰、有效 |
正常 異常 無此項 |
|
|
68 |
起重機的警示音響信號功能有效,且在工作場地范圍內(nèi)能夠清楚地聽到 |
正常 異常 無此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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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 |
操縱裝置 |
操作按鈕功能有效,操縱手柄輕便靈活,零位自鎖功能有效 |
正常 異常 無此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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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
安全保護與防護裝置 |
起升高度限位器 |
起升高度限位器固定可靠,吊具起升到極限位置時能夠自動切斷上升方向動力源 |
正常 異常 無此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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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
二級起升高度限位器 |
二級起升高度限位器固定可靠,功能有效 |
正常 異常 無此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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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
運行行程限位器 |
行程限位開關無缺損,功能有效 |
正常 異常 無此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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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
起重量限制器 |
起重量限制器無拆除、短接現(xiàn)象 |
正常 異常 無此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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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
起重量限制器功能有效 |
正常 異常 無此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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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
防碰撞裝置 |
起重機的防碰撞裝置無變形、損壞,功能有效 |
正常 異常 無此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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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
報警裝置 |
蜂鳴器、閃光燈等作業(yè)報警裝置功能有效 |
正常 異常 無此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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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 |
緩沖器與端部止擋 |
起重機的行走機構、變幅機構的緩沖器或者緩沖裝置無缺損,功能有效 |
正常 異常 無此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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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 |
軌道端部止擋裝置應當牢固可靠,能夠防止起重機脫軌 |
正常 異常 無此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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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 |
起重機械上使用聚氨酯材質的緩沖器安裝使用期滿五年時需要更換 |
正常 異常 無此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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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
抗風防滑裝置 |
防風拉索或拉桿連接可靠,功能有效 |
正常 異常 無此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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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
錨定裝置連接可靠,功能有效 |
正常 異常 無此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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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
工作狀態(tài)使用的抗風防滑裝置部件無缺損;電氣聯(lián)鎖裝置功能有效 |
正常 異常 無此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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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
聯(lián)鎖保護 |
起重機各個通道口處的聯(lián)鎖裝置無缺損,無短接、綁扎等現(xiàn)象 |
正常 異常 無此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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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
通道口電氣聯(lián)鎖保護功能有效 |
正常 異常 無此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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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
控制聯(lián)鎖 |
對于多點控制的起重機械,每個控制點的電氣互鎖功能有效,緊急停止開關功能有效 |
正常 異常 無此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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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 |
急停開關 |
各個操作位置的急停開關能有效切斷起重機械動力源,且不能自動復位 |
正常 異常 無此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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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 |
軌道清掃器 |
軌道清掃器與軌道的間隙不大于 10mm (塔式起重機不大于 5mm) |
正常 異常 無此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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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 |
電纜卷筒終端限位 |
電纜卷筒的放纜終點開關功能有效 |
正常 異常 無此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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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 |
防護罩、防雨罩 |
起重機上外露的有傷人可能的運動零部件(如開式齒輪、聯(lián)軸器、傳動軸等)防護罩齊全無破損;露天作業(yè)的起重機械的電氣設備防雨罩齊全有效 |
正常 異常 無此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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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
防傾翻安全鉤 |
防傾翻安全鉤與主梁的間隙合理,運行無卡阻 |
正常 異常 無此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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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
升降機專項 |
防墜安全器 |
功能有效,且在規(guī)定的有效期內(nèi)完成校驗(每年須做一次墜落試驗,保證防墜器可靠有效) |
正常 異常 無此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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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
吊籠 |
吊籠箱體應完好,無破損 |
正常 異常 無此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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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 |
吊籠門機械鎖鉤無缺損,電氣安全開關功能有效 |
正常 異常 無此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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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 |
通道口、貨箱門、層門聯(lián)鎖保護裝置 |
無缺損,無短接、綁扎等現(xiàn)象,功能有效(翻板平臺上下限位無短接、綁扎等現(xiàn)象) |
正常 異常 無此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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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 |
限位裝置和極限開關 |
無缺損,無短接、綁扎等現(xiàn)象,功能有效 |
正常 異常 無此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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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 |
照明 |
照明裝置工作正常 |
正常 異常 無此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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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 |
空調(diào)系統(tǒng) |
電氣室、司機室的空調(diào)工作正常 |
正常 異常 無此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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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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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明:1、以上維保結果正常在結果欄中打“√”,異常“×”,無此項“/”,如有異常項目并在備注欄中說明處理建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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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發(fā)現(xiàn)應當或接近報廢的零部件應該提前告知客戶,且添加進《起重機械維護保養(yǎng)記錄單》備注一欄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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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戶確認: 維保人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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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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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分項及評分規(guī)則 |
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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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價格部分 |
4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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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各投標人有效投標報價的次低價作為評標基準價,投標人價格得分可按以下公式計算:當投標人的投標報價為最低價或次低價時,價格得分為40分; 當投標人的投標報價為其他情況時, 價格得分 =(評標基準價/投標報價)×40 |
評分方式 按公式計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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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技術部分 |
3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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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內(nèi)容 |
分值 |
評分規(guī)則 |
評分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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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作業(yè)操作規(guī)程、安全管理制度、質量控制制度 |
4分 |
供應方需提供完善的起重設備械維修作業(yè)操作規(guī)程、安全管理制度、質量控制制度等。本項最高得4分,評委根據(jù)每項制度的科學性、合理性、針對性和可行性等特點進行評判,每滿足1項得1分。 |
專家打分 |
|
2 |
服務團隊 配置 |
20分 |
1.項目負責人具有機械或電氣類中級或以上職稱的,得4分。 2.技術負責人具有機械或電氣類助理級或以上職稱的,得4分。 3.持有高處作業(yè)特種作業(yè)操作證的維修人員在1名的基礎上,每增加1名,得1分,最高得4分。 4.持有低壓電工作業(yè)特種作業(yè)操作證的維修人員在1名的基礎上,每增加1名,得1分,最高得2分。 5.持焊工作業(yè)特種作業(yè)操作證的維修人員在1名的基礎上,每增加1名,得1分,最高得2分。 6.配備2名(含)以上起重設備司機(具有起重設備司機Q2證)的,得2分,在2名基礎上每增加1名得1分,此項最高得4分。 證明材料:提供以上人員對應有效證書及社保 |
專家打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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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項目實施 方案 |
12分 |
供應方根據(jù)起重設備日常維護保養(yǎng)、特種設備年檢、起重設備維修等作業(yè)項目制定科學合理、切實可行的施工方案,專家對供應方提供的施工方案進行評審: (1)現(xiàn)場施工技術:方案科學合理、條理清晰、可行性強;本項最高3分。 (2)安全管理:方案科學合理、條理清晰、可行性強;有應對突發(fā)事件的應急能力和方案。本項最高3分。 (3)施工質量:符合設計及使用的需求。本項最高3分。 (4)項目人員組織架構及職責:隊伍完善,人員配置及組織架構明確合理,分工職責明確全面。本項最高3分。 |
專家打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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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商務部分 |
2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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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內(nèi)容 |
分值 |
評分規(guī)則 |
評分方式 |
|
1 |
企業(yè)證書 |
4分 |
質量管理體系認證(資質范圍至少包含特種設備維修、維護)、職業(yè)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認證證書(資質范圍至少包含特種設備維修、維護);提供1份得2分,最高4分。 證明材料:要求供應商提供有效期內(nèi)的相關證書掃描件或復印件,并加蓋供應商公章。 |
專家打分 |
|
2 |
項目業(yè)績 |
10分 |
1、供應商提供近4年內(nèi)(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具有起重設備維保項目業(yè)績的并承接過起重設備日常維護保養(yǎng)、特種設備年檢的服務類項目,每份合同得2.5分,最高得5分。 2、供應方提供近4年內(nèi)(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具有升降機維保項目業(yè)績的并承接過升降機日常維護保養(yǎng)的服務類項目,每份合同得2.5分,最高得5分,已出現(xiàn)在上述“起重設備維保項目業(yè)績”的不重復計算。 證明材料:提供有效業(yè)績合同復印件,原件備查。未提供或者提供的與本項目無關或者提供的不能有效證明材料的(即不能令專家確認的)不得分。 |
專家打分 |
|
3 |
服務響應時效 |
10分 |
(1)1小時內(nèi)到達需維修起重機現(xiàn)場的,得10分; (2)2小時內(nèi)到達需維修起重機現(xiàn)場的,得5分; (3)2小時以上到達需維修起重機現(xiàn)場的,不得分。 以供應方抵達特檢基地(深圳市寶安區(qū)石巖街道水田社區(qū)龍?zhí)锉甭繁眰忍貦z基地)的時間為準,需提供地圖軟件截圖,以軟件截圖的時間來評分。 |
專家打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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